作者:迪巴拉爵士 返回目录
初秋的交趾依旧很热,大家都恨不能赤身果体行走,可李常杰却顶盔带甲站在宫门外。
他是交趾大将,早些年狠心阉割了自己,于是就扫清了最后的障碍,从此走上了人生巅峰。
从脱离中原之后,交趾的城头变幻大王旗,忠诚就成了一个珍贵的品质。
把自己阉割了,自然就会获得君王的信任。
李常杰此人对自己够狠,为了前程就一刀割下去,他的弟弟也是如此,于是李家渐渐声名鹊起,成为显贵。
那些人看到李家如此兴旺,难免就会效仿,于是不少人家都狠心阉割了自家孩子,准备送进宫去碰碰运气。
李常杰感受到了些目光,他偏头看去,就见宫门右边的阴影下,十余个男子正畏畏缩缩的看着他。
守宫门的军士笑道:“太保,那些都是阉割了自己,想进宫来求个事情做。”
李常杰的目光中多了些阴霾。
太监让他获得了权利和信重,但也让他多了自卑。
午夜梦回时,他会不自觉的伸手去摩挲下方,然后悔恨就会泛起。
权利和男人的象征该怎么取舍?
李常杰也很矛盾,但最终还是觉得权利更重要。
一个内侍出来,躬身道:“太保,陛下请你进去。”
李常杰再次看了右边一眼。
那些自行阉割的男子都堆笑起来,有人甚至起身拱手,看那模样分明就是准备好了召唤,愿意为李常杰效力。
这是什么?
李常杰跟着内侍进宫,看着那些殿宇,突然就笑了起来。
这就是权利带来的好处,我怎能舍弃?
李常杰的腰杆渐渐笔直。
等见到李日尊后,李常杰发现这位帝王的面色有些凝重。
“宋人击败了西夏人,辽人好像也吃了亏……”
李日尊的胡子很是乌黑亮丽。但神色凝重,声音低沉。
“消息来得太晚了,若是早知道宋人击败了西夏人,那上次的伏兵……”
李日尊抬头,那双眸子幽深,就像是一口深不见底的水井。
“当初就该多派些人去,而且应当派出最精锐的军队去,一举击溃宋人,如此方能一战定乾坤。”
几个文官不安的动了动身体,仿佛是有虱子在官服里爬动着。
李常杰看了他们一眼,不屑的皱皱眉:“陛下,臣早已查清楚了那日的情况。宋人领军的乃是宰辅曾公亮,但临阵指挥却不是他,而是一个小小的翰林待诏。”
“翰林待诏?”
李日尊笑了笑,“宋人没有大将了吗?竟然让一个翰林待诏来指挥军队作战,还是说这位翰林待诏是宋皇的宠臣?除此之外朕无法想象曾公亮怎么会把指挥权拱手相让。”
一个文官笑道:“正是。若是臣率大军出征,别说是翰林待诏,旁人就别想指手画脚。”
此人的话里有话,李常杰心中冷笑,说道:“那人叫做沈安,乃是宋人那边新近出现的一个少年臣子,诗词出色,文治武功都有很有功绩,深得宋皇的信任……”
“诗词出色?”
那文官冷冷的道:“除去苏轼之外,宋人最近还有出色的诗词?可是欧阳修的弟子吗?”
文坛盟主的头衔让欧阳修蜚声海内外,连交趾人都敬佩不已。
李常杰摇头道:“说是什么邙山一脉……”
“骗子!”
那文官不问情由就拱手道:“陛下,恰好臣知道些,否则陛下就会被哄骗了。那邙山就在洛阳,千年以来就是一座坟山。什么邙山一脉,亡灵一脉吗?”
李常杰轻蔑的道:“望门投止思张俭,忍死须臾待杜根,我自横刀向天笑,去留肝胆两昆仑,此诗如何?”
文官们齐齐点头,“此诗气势不凡,豪迈。”
李常杰又吟诵道:“千古江山……想当年,金戈铁马,气吞万里如虎……廉颇老矣,尚能饭否?这首词如何?”
众人齐齐惊讶。
“竟然这般豪迈雄壮吗?”
“好词!自柳永后,宋人那边少有词人,此词一出,其余皆黯然无光了。”
“……”
李日尊仔细品味着这首词,说道:“果然是豪迈,朕细细品味,觉得回味无穷,谁作的?”
几个文官也兴致勃勃的看着李日尊。
李日尊冷冷的道:“就是沈安。”
艹!
文官被打了脸,先前对沈安的贬低此刻都还回来了,一首诗词一巴掌,脸上被打的生疼。
“他的父亲是坚定的北伐派。”
一句话就道尽了沈安的立场。
“诗词豪迈,让朕也为之赞叹!”李日尊微微抿嘴,然后摸摸胡须,淡淡的道:“子承父业,怪不得此人敢冲阵。”
李常杰说道:“那一战宋人俘获不少人,如今那些人都在广南西路修路。陛下,等宋人的道路畅通之后,各处调集军队可就快了许多……以后咱们再想去就麻烦了。”
李日尊点点头,“宋人跋扈,当讨伐……”
“陛下!”
一个文官说道“陛下,宋人目前并无外患呐!”
“西夏那边换了李谅祚,李谅祚年少无能。而辽人那边最近也和善了许多,宋人就能倾力对付咱们……是不是再等等时机?”
李日尊叹道:“是啊!朕本想马上起大军前去接回那些勇士的骸骨,可……时局如此,奈何。”
李常杰躬身道:“陛下,您的慈心我等尽知,那些阵亡将士的家眷也应当会体谅。”
稍后李日尊的话就会被传出去,自然会有人造舆论,说他是如此的英武不凡,只是为了交趾的未来,这才暂时隐忍了。
李日尊面色微冷,说道:“宋人无礼,交趾迟早会以牙还牙。此次朕派出了使者,这是先礼后兵,若是宋皇顽冥不灵,大军顷刻北上,让宋人的南方变为废墟!”
若是几百年后的人来品味这段历史,大抵会觉得交趾人不知天高地厚,真是井底之蛙。
可就在十余年后,交趾人悍然北上,攻城略地战无不胜,李常杰率军屠城,鲜血染红了大宋的西南……
李常杰想起了邕州等地的繁华,身体就不可抑制的颤抖了一下。
少了家伙事之后,他觉得自己变了,变得更加热衷于权势和杀戮。
你们有家伙事又如何?还不是要做我的刀下亡魂!
“陛下,交趾该厉兵秣马,等待时机。”
李日尊赞赏的道:“且等此次使者去周旋,若是能麻痹了宋人,让他们疏忽了在邕州等地的防备,那就是咱们的机会!”
他起身走到殿外,看着烈日炎炎,不禁胸中一畅。
“那个什么……沈安?”
“是的陛下。”
“下次如何?”
他回身看着李常杰,目光和外面的阳光一样灼热:“下次可能雪耻?拿了他来。”
李常杰躬身道:“定然如此。”
“哈哈哈哈!”
李日尊大笑了起来,笑声中渐渐多了恨意。
“竟然敢用交趾勇士的尸骸来堆积尸山,此人当是朕的头号大敌,下次希望他依旧南下,如此朕……说来朕的身边内侍不少,可却差了这等懂的诗词的,若是把他弄进宫中来服侍朕,想来千年后亦会传为佳话,流芳千古,哈哈哈哈……”
李常杰等人躬身。
“陛下英明!”
……
李柏觉得自己的运气真的很差。
他在汴梁采购了不少货物,准备一路带回交趾贩卖,也能发一笔横财。
这种事儿屡见不鲜,特别是高丽使者,他们每次来汴梁都是一场商业狂欢,以至于礼房的官吏都说他们不是使者,而是商人。
李柏也准备做一次商人,可半道就被交趾新来的使者给截住了,让他跟着返回汴梁。
卧槽!
李柏当时真想一刀把使者给剁了喂狗。
那些货物都丢在了半道,李柏现在就担心坏掉,或是被留下的人给卷着跑了。
新来的使者叫做陈永顺,长得交趾人里少见的白嫩。
“没卵子的货色!”
坐在枢密院的待客室里,李柏暗自骂了一句。
陈永顺是李日尊身边的内侍,在交趾有头有脸。此次出使大宋,他也算是久困出牢笼,一路欣赏北国风光,有些乐不思蜀了。
可如今在枢密院里,他却被晾了许久,无人接待。
陈永顺沉着脸,低声问道:“宋人这是什么意思?”
我特么哪知道?
李柏想发火,却不敢得罪这个内侍,“他们这是不知道咱们的态度,所以要商议一番。”
这是最好的结果,但李柏不知道沈安是否掺和进来了。
若是沈安掺和进来了,这事儿就麻烦了。
陈永顺冷着脸道:“你说那个沈安能干涉外事,他人呢?怎么不来迎接某?”
迎接你?
李柏看着这张脸,真想一拳打爆它。
“那人脾气不好……”
陈永顺冷笑道:“某是使者,他难道还敢动手不成?”
李柏苦笑道:“此人是宋人中最为强硬的一个,不可轻忽。”
这话他本不想说,可却担心陈永顺倨傲惹事,这才好言相劝。
陈永顺淡淡的道:“那某将拭目以待。”
这时外面来了一个官员,他侧身像是在迎接人,李柏起身道:“大概是来了。”
陈永顺依旧不动。
“贵使这是去而复返,有事?”
沈安笑的很是和气,但却看都不看坐着的陈永顺一眼。
坐着不动,这种程度的激怒对他没用。
李柏干笑道:“某来介绍一下……”
沈安摆摆手,说道:“大家都没空,有事说事吧。”
这是公事公办。
李柏想起自己和沈安建立的‘友谊’,不禁心如刀绞。
以后还能从大宋进货回交趾贩卖吗?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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